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自主采购供应商名录库第二批供应商录库采购(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30  浏览人数:1753  来源:赤雁公司



1.采购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自主采购管理工作,规范自主采购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根据《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自主采购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按从严审查、择优录用、强化管理、共同树誉的原则。现对本项目供应商名录库进行公开遴选。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

2.1 供应商名录库类别

供应商名录库类别分为劳务分包库、专业分包库、材料(设备)供应库。

(一)劳务分包供应商是指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劳务分包或劳务作业的供应商。

(二)专业分包供应商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能完成相应的专业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任务的供应商。

(三)材料(设备)供应商是能提供结构材料、装饰材料、专用材料、特种材料、构配件、五金、施工工具、油料等及设备的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要求,具体要求见附录1、2、3、4: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审查合格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830日至2022年9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00,下午14时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九龙湖风顺东街恒锦花苑一期2号楼门面116号报名,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以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6930分,请供应商于2022年96900分至930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力高国际天郡B3601室。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   西                        司》(http://www.jxsgscm.com/news.php?sid=18)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力高国际天郡B座3601室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17346626882

 

 

     江西赤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830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劳务分包库供应商资格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包含施工劳务备案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专业分包库供应商资格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包含专业承包资质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材料(设备)库供应商资格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备贸易、建材销售、设备销售等相关营业范围,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要求:

劳务分包库: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劳务承包业绩。

专业分包库: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的专业承包业绩。

材料(设备)库: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的贸易、建材销售、设备销售等相关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供应商未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限制在江西省从事投标工作(在限制期内);

3、供应商未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

4、供应商近3年内指(2019年1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5、供应商近3年内不曾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供应商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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