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大连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旨在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与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有以下几点内容:明确主体责任 装修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单位(人)共同承担安全主体责任。装修人要遵守法规,材料设备须达标,装修前需向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签订协议,特殊工程要办施工许可。违法违规开展活动需承担整改等费用,同时禁止六类影响建筑安全的行为。出现安全隐患应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并维修加固,还要加强空调室外机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管理单位有告知、巡查、制止、报告责任,要签订协议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加强现场巡查,违法违规及时制止并报告。未告知或未签